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等规章制度,经二级学院调查核实,教务处审核,学校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现作出如下决定:
对赵子慧等2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,注销其学籍,具体名单及情况详见附件。同时,学校将按照一人一文原则,向相关学生送达退学处理决定书。
学生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,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诉申请。
联 系 人:袁老师(申诉处理委员会副主任)
联系电话:028-61568019
